我在1982有个家 第827节

  今晚的菜里少不了螃蟹。
  大个新鲜的梭子蟹蒸熟后开盖取黄取肉。
  螃蟹肥美,一个个的拆开后里面的肉又白又嫩又q弹。
  漏勺天天做蟹糊,今晚可以上一碗蟹糊,还可以做一道葱油蟹。
  这菜是外岛人家认为的螃蟹最好做法,因为用的油多,现在人肚子里缺油水,不管什么菜用油多就是好的。
  王忆本想看看漏勺做菜,但人家老同志上门他不去作陪不合适,便只好先去找了盛大贵。
  盛大贵这边很不好意思。
  太热情了、太热情了,我一个半残废的糟老头子,哪里当得了你们这样的热情招待呀?
  吃饭之前没事干,天色晚了天气也冷了,这时候不适合出去闲逛,于是王向红便邀请了盛大贵去看电视。
  盛大贵看到这24寸大彩电后一下子麻了。
  自从离开单位,他再没看过电视!
  至于24寸大彩电?说实话,他只在收音机广播里听说过!
  电视这东西太稀罕了,不管哪里人都喜欢看。
  王向红让前面的王东阳让出个位子,推着老先生去最前面的黄金位置看电视。
  盛大贵不好意思的说道:“谢谢你们热情款待,我无以为报,明天我把我的收音机交给你们队里用,谁家要听收音机就拿回去听。”
  后面的人顿时哄笑起来:“我们家家户户有收音机……”
  盛大贵当场懵逼了。
  真的。
  家家户户……
  有收音机?
  要不是怕失礼,他都想要抠耳朵了!
  这时候人群里也有人说:“同志们安静、请安静,前面的同志请坐下,今晚放《十一块金牌》,这可是咱们国家第一部 武侠电视剧,肯定很好看!”
  “对,我看《大众电影》里说,国家在演员的使用上都采取了直接选择武术行家或运动员的做法,他们都是会真功夫的!”
  王向红淡定的说:“急什么?《十一块金牌》是八点钟才开始放,现在才几点?”
  他现在也成了电视迷,以往看报纸都是先看头版头条的新闻,现在先猛抠报纸缝。
  因为报纸中间的缝隙里有电视节目预报。
  王忆看到老爷子被得到了妥善招待,就哼着歌去找秋渭水。
  正好王向红家里三个人都在山上看电视,王忆探头探脑看看屋里屋外没有人,便赶紧往秋渭水闺房里钻。
  秋渭水从窗口看见他了,看着他猴急的样子嘻嘻笑:“你别乱来呀,这可不是你的房间,要是有人进来了看见咱俩、咱俩在一起,不好!”
  王忆嬉皮笑脸的说:“咱俩天天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
  秋渭水拍了他一下子,嗔道:“你知道我的意思,老是想逼我说一些低俗的话让我犯错误,真是太坏了。”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王忆满嘴顺口溜,然后想了想又说,“不过你要是觉得我这样不尊重你的话,那我就不这样了,我还是老老实实、一本正经。”
  “不用、那倒不是。”秋渭水急忙说,“你、你这人就是个色狼,我都看出来了。”
  王忆无语:“怎么又提这茬了?”
  秋渭水说道:“因为你是个色狼,但你平日里总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那肯定是你的假面具!”
  “你私下面对我的时候才是真的你,只有我能看到你真实的一面,这样我觉得挺好的,这样你便有一样东西是专门属于我了,不属于任何人,我很喜欢这样的东西。”
  王忆对外总是彬彬有礼、无可挑剔,对待白梨花或者其他女同志的时候也是这样,以前对待她也是这样,所以让她一度有些看不清两人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样。
  但现在王忆私下里单独冲她展示出坏坏的一面,她意识到这点是王忆从未跟任何人展示过的,强烈的占有欲立马就喷涌了,也让她心里踏实了。
  她意识到只要王忆没有对其他姑娘展现出这种坏,那就意味着他没有对别的姑娘产生超出于纯洁的友情之外的感情。
  更重要的原因她没说。
  其实有些事还挺舒服的……
  王忆这次过来还真不是想要调戏自家媳妇,他是把苏锦旗袍带了过来:
  “看,国庆节时候买了那件苏锦,我找裁缝给你做了一件旗袍,你穿上会很好看的。”
  苏锦全名是姑苏真丝提花锦,其组织结构继承了宋锦的生产方式,经线纬线的织造要不断换梭投织,上下呼应,按纹样织出各种锦纹,实现经线纬同时显花。
  简单来说就是这苏锦属于丝绸,很滑溜,但它珍贵之处在于通体都有锦纹。
  这种面料对所有精致玲珑的女人都是极有诱惑力,它是真正做到了贵而不俗、雅而不媚。
  所以领证当天王忆要买礼物的时候秋渭水不舍得让他破费,但看到苏锦又改了主意。
  因为它是真的很美。
  王忆拿出包裹,旗袍折叠在里面,但不必担心有折痕,因为苏锦太滑溜了,如同冰丝流水,拿出来提起,顿时平整如新。
  这苏锦本身通体是淡雅的象牙白,可是仔细看就知道它其实有很多种颜色,只是都是淡色,淡蓝、淡红、淡黄,所以粗看之下就是统一的象牙白。
  简单,纯洁。
  如果仔细看的话,那就有讲究了,上面有多个锦文,对称的牡丹花、一枝独秀的腊梅,清新淡雅的兰花,还有秋日飘香的菊与桂。
  按理说这么多花朵聚集在一件绸缎上会很俗,可因为它们是淡色织就,所以只有仔细看才能看出来,而粗略看的话只是感觉云纹飘逸、锦文高雅。
  这就是贵而不俗、雅而不媚。
  衣料好,做工更好。
  王忆是让饶毅帮忙找的裁缝根据秋渭水的身材比例结合照片做出来的,用的是改良过的传统技术:
  有拉链但是隐形的,有锁边但很精致,有盘扣但暗合云纹的纹路。
  灯光之下,他抖动这件旗袍,如同是一团白练般的柔水在流淌……
  秋渭水的眼神顿时直了。
  她直接关上门拉上窗帘脱下衣服开始换装。
  王忆帮忙,调侃道:“看出你喜欢这旗袍了,你都没有让我出去。”
  秋渭水整理着衣服说道:“是我知道你不会出去。”
  她体验着苏锦的质地,忍不住的感叹一声:“好滑溜,就好像一层水落在身上。”
  “是吗?我摸摸试试。”王忆说道。
  “你摸哪里啊!”
  “我草,太滑溜了,把我手滑下去了,嘿嘿。”
  秋渭水挺不好意思,但考虑到这里只有他们俩,她的不好意思没法做给别人看,于是便落落大方的接受了。
  可她换完衣服王忆还在摸,她气的一脚踹上去把王忆踹开了。
  王忆顿时正色起来,他看去赞叹道:
  “难怪有人说织锦是我国古典技术水平最高的丝织物,这旗袍确实精致华美,但更重要的是穿在了合适的人身上!”
  秋渭水听了他的赞美后满心欢喜,但还是不好意思的说:“你这张嘴就是会说,就是会哄人!”
  王忆委屈的叫道:“我说的是真话,你说如果这旗袍不是在你身上,而是穿在大迷糊身上……”
  他能想象到大迷糊会说什么:“真滑溜啊,跟面条一样,要不然下锅里炖一炖吃了吧?”
  听到这话秋渭水嘻嘻哈哈的笑起来。
  她很喜欢这身衣服,便去镜子前照着看起来,王忆把带来的盒子打开。
  里面是他准备很久的高跟鞋。
  正好是象牙白同款。
  秋渭水还没有穿过高跟鞋呢,她只在文工团的时候看到过女战友回家探亲时候穿着这种鞋子,所以穿上后初走路有点摇摇晃晃。
  但高跟鞋和旗袍是绝配!
  她也意识到这点,穿上后感觉自己颀长的身材更显亭亭玉立,双手下意识收在小腹处——
  一个典雅的佳人出现在镜子里。
  王忆赞叹道:“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应似天台山上月明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秋渭水不好意思的抿了抿散落鬓角的发丝,低声说:“王老师你真有才华,满肚子诗词。”
  王忆也不好意思了。
  这首《缭绫》是他今天上午在网上现搜的,他背出来的不是全诗,全诗老长了,是写《长恨歌》的大佬白居易所作。
  他本来背过了,但这会血液不往脑子里流,所以硬是记不住全诗了,只能背了前面一节算结束。
  秋渭水很喜欢这套装扮,但是她喜欢之后又沮丧了:“王老师,这旗袍和高跟鞋平日里不能穿出去,它们太才子佳人了!”
  王忆露出个诡异的笑容:“其实我并没有打算让你平日里穿出去。”
  秋渭水看着他的笑容,然后跟着笑了起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准备让我结婚时候穿是吗?”
  “对、对,现在结婚可以随便穿衣服,我看电视上大城市里结婚的时候女同志都可以穿婚纱了,我到时候就穿这件旗袍了。”
  王忆一听这话赶紧说:“结婚时候你也穿婚纱,我会给你想办法买一件特别漂亮的婚纱的,这旗袍不用……”
  “不用浪费!”秋渭水温柔但坚定的打断他的话,“这件旗袍结婚时候穿就很好了,不要再浪费钱了!”
  然后她仔细的整理了一下旗袍说:“好了,今天试过后我就脱下来保存起来,等到结婚再穿。”
  王忆有点懵。
  啊,这样吗?这媳妇儿真过日子啊!
  秋渭水看看时间说:“王老师不早了,是不是该吃饭了?你等等我,我换回衣服咱们回去请盛老先生吃饭。”
  他们回到听涛居,大灶里确实已经把饭菜准备的差不多了。
  盛大贵平日里吃海货并不多,主要是满山花不肯买:海货这些破逼烂吊的东西竟然还得花钱买?那不行啊,怎么把钱浪费在海货上呢?
  所以今晚的主菜都是海鲜。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