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9节

  沈秋梅也奇怪,不在照镜子扯衣服,而是和赵玉兰一样很是好奇。
  向来泼辣的赵春兰,头一次期期艾艾,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和美云一起学做生意。”
  这话一落,几人都跟着看了过来。
  连带着沈美云也意外。
  赵春兰抿着唇,“美云,你是不是觉得我异想天开了?”
  沈美云摇摇头,“哪里?”
  她笑了笑,认真地问道,“春兰嫂子,你真的想和我一起学做生意吗?”
  赵春兰点了点头,“我也想自己挣点钱,不用伸手问我男人要了。”
  问男人要钱,腰板都挺不直。
  沈美云,“可以呀。”
  “这样吧,你当我的下线好了,我给你做批发商。”
  “你要什么货,都可以来我这里进,但是我有原则。”
  赵春兰忙说,“你说你说。”
  “那就是定价是我们这边来定,你销售的时候,必须按照定价来,不然会打乱市场。”
  这才是麻烦的。
  赵春兰,“自然,我什么都不懂,肯定听你的。”
  “至于进货的价格的话,这个我现在不能做主,我回去后要和另外两个合作伙伴商量。”
  “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随着我一起跑一趟胜利公社那边。”
  “到时候确认了价格,可以直接给你拿货。”沈美云话锋一转,“不过,你想好这些货拿到手后,你卖到哪里吗?”
  赵春兰思忖了下,“就卖家属院,我到时候让老周去和供销社协商下,在里面给我加档口,我买成品衣服。”
  他们驻队的供销社,还是属于那种小型的,基本上只有卖布料的,属于买回去了布料,自己做。
  像是沈美云他们这种成品的衣服,说实话,赵春兰很少见,上一次见到的时候,还是和沈美云一块去哈市时,不过那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在赵春兰的印象里面,也只有哈市这种大城市,才会卖这种成品衣服。
  沈美云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旁边的赵玉兰也忍不住说,“我也觉得,这衣服我们都觉得好看,拿出去给大伙儿看的话,他们肯定也喜欢。”
  “对对对。”沈秋梅直言道,“我穿上都舍不得脱下来了。”照镜子看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人都年轻了不少,而且穿上后人也高挑显瘦了一些。
  眼见着她们都支持,赵春兰也跟着放心了不少。
  “你们在说什么呀这么热闹?”
  宋
  玉书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衣服,英姿飒爽的走了进来,她里面穿着一件的确良白衬衣,外面罩着一件大红色西装,还特意弄了一个腰带扎着,就显得腰盈盈一握。
  下面配着一条灯芯绒的喇叭裤,脚踩粗跟小皮靴。
  说实话,这一身衣服,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跟着眼前一亮。
  “宋会计,你这衣服也太时髦了吧?”
  “有一种刚从大城市进山沟沟的感觉,浑身上下都透着洋气。”
  “我倒是觉得,衣服好看,宋会计人也好看。”
  宋玉书三十好几了,但是许是因为生活顺遂,不为柴米油盐发愁,所以人看起来年轻不少。
  宋玉书转了一个圈,一扬下巴,眉眼都是得意,“好看吧?我让美云给我搭的。”
  其实里面有个高领白毛衣的,但是她觉得现在穿白毛衣太热了,就把白毛衣换成了衬衣。
  倒是不冷不热刚刚好的地步。
  “好看,真好看。”
  赵春兰转着圈看,看了一圈又一圈,一咬牙,“干了。”
  “美云,你什么时候走,我就随你去看货,确定的话,我直接就拿货回来。”
  宋玉书还有些疑惑,“拿什么货?”
  旁边的沈美云跟她解释,“春兰嫂子,想跟我一起做生意,从我这里拿货,在驻队供销社开个档口,专门卖女款衣服。”
  这话一说,宋玉书就一拍手,“那感情好啊,春兰嫂子,等你把成衣档口开了,我第一个去捧场。”
  她别的不多,就是每个月赚的钱多,又不养娃,又不养家,全部都嚯嚯在自己身上了。
  衣食住行,宋玉书绝不委屈自己!
  赵春兰也是个爽利的,“成啊,我若是真开起来了,到时候喊你们来捧场。”
  她是个干净利落的性子,“玉兰,我家俩孩子中午回来了,就交给你了,我要跟着美云走了。”
  赵玉兰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沈美云没在家属院待太久,转了一圈,和宋玉书对了个账,了解了下养殖场的情况后,便搭车回到胜利公社了。
  和她一起来的还有赵春兰。
  赵春兰一路上都忐忑,“美云,你说我是做生意的这块料吗?”
  自从结婚后,她就一直在忙家里的这一片,在也没出去上班过赚钱过了。
  沈美云笑了笑,安慰她,“春兰嫂子,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赵春兰性子爽利,为人热心,在家属院的人员几乎是最好的那一个。若是赵春兰都卖不出衣服,其他人就更难卖出去了。
  有了沈美云的安慰,赵春兰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好像很难。
  这一路对于沈美云来说是极快的,但是对于赵春兰来说却很煎熬。
  “我试下吧,我把这几年攒的五百块都拿上来,先进这么多货,如果卖不出去,我、我就自己穿!”
  她算是泼上了!
  沈美云,“放
  宽心,你都喜欢的衣服,其他嫂子肯定也喜欢。”
  因为沈美云回来的及时,金六子还没离开,他还在收拾东西,去一趟老毛子那边不容易,稍有不慎便是满盘皆输,他自然要谨慎了在谨慎。
  更别说,他还要带不少货过去,那就更要小心了。
  当见到沈美云领着一个陌生的女同志过来的时候,金六子还愣了下,“美云,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他还以为沈美云要在驻队待几天呢。
  “这边一堆事情忙,自然不好在那边耽误太久。”
  沈美云介绍道,“这是我春兰嫂子,周参谋的爱人。”
  “这位是金六子,我喊她六哥,嫂子你喊他金六子,或者是老金都行。”
  金六子的岁数其实比赵春兰小几岁的,所以赵春兰真喊不出口六哥。
  她思忖了下,“我喊你金老板吧。”喊名字显得太过生疏,喊哥吧,实在是辈分不对。
  “也成。”
  金六子笑了笑,连带着眼角的细纹都跟着温和了几分,只能说结婚后真的能改变一个人。
  想当初,沈美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金六子阴沉,偏执,一看就不像好人,哪里像如今啊。
  逢人三分笑。
  “我就随着美云喊你嫂子。”
  参谋长的爱人,这个名头可不小。
  见他们都认识了,沈美云这才说道,“我嫂子想来拿点货,去供销社卖,六哥,你看下这个怎么定价?”
  这才是麻烦的。
  沈美云发现这是一个开头,他们几个人的力量还是有限的,但是如果多了一些零售商进来,那么销售的货物肯定会更多了。
  说到底人多力量大,但是难的是怎么弄?
  这——
  不同于沈美云,金六子早都想到这里了,他想了下,“不按定价,按提成?”
  “比方说,卖一件衣服我给你提三块钱?”
  他不想把自己的底价告诉对方,这是商业秘密,除非对方哪一天跳过他们,自己去南方进货。
  赵春兰还没听懂,她愣了下,“这是什么意思?”
  没做过生意的人,显然还转不过来弯。
  沈美云在旁边解释,“就是你直接拿货走,我们统一定价,你卖一套衣服,这边给你三块的报酬。”
  “我不用出本钱吗?”
  赵春兰懵懵的。
  沈美云去看金六子,金六子点头,“不出本钱,只出押金,一次押金三百?卖完衣服过来拿报酬的时候,我在给你退还押金。”
  赵春兰,“还有这种好事?”
  她这不就成无本的买卖了?
  自己不压货,卖完过来换钱。
  不过,想清楚这关卡后,赵春兰拉着沈美云到一旁,“你可别因为我是你熟人,你就自己吃亏啊?”
  沈美云失笑,“嫂子,你放心,我们没吃亏,我们还赚着呢。”
  确实是赚了。
  比起给她进货价,她和金六子觉得亏了,毕竟,从羊城千里迢迢的运回来,运费都不知道多少了。
  可是,涨价卖给赵春兰,她又觉得对不起赵春兰,毕竟,两人关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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