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闻静静火冒三丈,将在图书馆上自习的秦曼悦、连巧全都叫了回来,态度非常强硬,坚称要将迟小敏送去派出所。
  在校外打工的李红梅闻讯赶回,穿着和迟小敏相似的直筒牛仔裤,上身则是英语专业大一时发的活动t恤,浑身散发着明显的汗臭与狐臭,扁平的脸上皆是焦虑,木讷地道歉:“对不起,小敏是我的朋友,钥匙是我给她的。她最近在学校门口的水果店工作,我想,我想她可以到我们寝室来休息一下。”
  臭气令很多女生捂住口鼻。
  闻静静牙尖嘴利,“寝室是你一个人的?谁给你的权力?李红梅,你太过分了!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在外面干些什么?传教,结交不三不四的人!这里是大学,你不断往宿舍带人,你到底要干什么?”
  “小敏不是不三不四的人,她是我的朋友。”李红梅冷汗直流,眼神无助又偏执,“今天的事是我不对,我向你们道歉。”
  说完,李红梅深深弯腰,向室友们鞠躬。
  连巧冷笑,“道歉就完了?鬼知道这个迟小敏是干什么的,老娘今天非得把她送派出所去不可!”
  迟小敏小声哭泣,“红梅姐,你帮帮我……”
  李红梅紧咬着牙,目光在同寝三人脸上扫过。
  闻静静最见不得她的眼神,骂道:“你瞪什么瞪?你别以为你就没事,你这狐朋狗友进了派出所,你也脱不了干系!你信不信我能让你毕不了业?”
  “对不起。”李红梅再次鞠躬,“都是我的错,求你们放过我和小敏吧。我发誓,今后再也不会带人来宿舍。请你们相信我。”
  “我呸!”连巧翻了个白眼,“今儿必须去派出所!”
  “求求你们。”李红梅鞠得更深,单薄的背脊正在颤抖。
  宿管张姨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低声对闻静静道:“李红梅也道歉了,我看就算了吧,这事闹大了也没意思。”
  “不行!”闻静静态度坚决,“我早就看不惯她了,今天她能带一个贼回来,明天你知道她会带什么?是不是得等她带个男人回来?”
  围观的女生们哄笑,“静静,你说什么呀?李红梅能带男人回来?哪个男人看得上她?”
  李红梅还鞠着躬,神情完全被挡住。
  “我不是贼!”迟小敏嗫喏道。
  “没你说话的份!”连巧竟是一巴掌甩了过去,“闭嘴!”
  李红梅猛地将连巧推开,脸上是极端愤怒而压抑的神情。
  闻静静莫名感到一丝畏惧,近乎本能地拉了连巧一把。
  “算了。”一直没说话的秦曼悦突然道:“闹到派出所大家都不好看,静静,李红梅已经道歉了,张姨也劝我们别把事情闹大,我看今天就到这里吧。”
  李红梅不停喘着粗气,表情越发怪异。
  闻静静本来不肯妥协,秦曼悦忽然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道:“李红梅不正常,我们别把她惹急了。大家还要住在一起,万一她发疯杀人,死的可是我们。”
  闻静静心脏猛跳,几乎是瞬间就怂了。
  秦曼悦低声笑,“没关系,还有一年,你工作已经定了,我和连巧铁定能出国或者保研,就李红梅一个没着落。我们慢慢玩她,不把她玩死,也把她玩废。”
  闻静静这才笑了,“还是你有办法。”
  闹剧草草收场,李红梅回509收拾行李,迟小敏在走廊上等她。
  宿舍气氛诡异,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聚在一处,用不低的嗓音说着“悄悄话”——
  “大学里真是什么物种都有,这三年我算是长见识了。”
  “还叫‘红梅’呢,长得跟泥炭子似的。”
  “你们知道吗,有些没本事的人最喜欢抱团,到处交朋友。其实那算什么朋友啊,一群待处理垃圾罢了。”
  这些话李红梅当然都听到了,509仍旧有她的床,她却不愿意再住下去。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见李红梅拖着行李箱准备离开,闻静静忽然假惺惺地问。
  “我出去住。”李红梅低着头说。
  “别啊,这儿还是你的宿舍,你现在走了算什么?辅导员知道了还以为是我们欺负你。”连巧想将她拉住,却被她挣开。
  “哟,耍脾气啊?”连巧哼哼,“给你脸了是吧?”
  李红梅不再说什么,拉上迟小敏迅速离开,身后剩下秦曼悦的喊声:“喂,真走啦?钥匙留下啊——”
  “钥匙是我的。”李红梅回头,“我还会回来。”
  她的声音很平静,却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怪异,就像指甲即将从黑板擦过。
  秦曼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明恕和萧遇安各有居所,不住在一处。明恕的房子是工作定下来之后就买的,离市局更近一些,在一个中等小区里,两室一厅,不管是户型还是装潢都很普通。
  萧宅远一些,是三年前购置的,属于高档住宅,并未挂在萧遇安名下。装修非常简单,室内一水的灰与白,全是冷硬的直线条。
  当初明恕还不理解,“你买房干什么?你又不住这儿。”
  萧遇安那时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住这儿?”
  再简单冷硬的房子,一旦厨房开了火,就有了生活气。明恕近来为案子奔忙,着实给累着了,一到家就躺在客厅沙发上,抱着一个巨大的抱枕睡觉,直到闻见鸡汤的香味,才迷糊转醒。
  夏天天黑得晚,但到了九点来钟,外面还是黑透了。
  他坐起来,有一瞬间没弄明白自己在哪里。
  这个家他其实并不陌生,萧遇安给了他钥匙,破案遇到瓶颈时,想念萧遇安时,闲来无事时,他都会来住两天,睡在这沙发上。
  刚才抱的抱枕还是他自己买的,虽然色彩造型和整套房的风格相差甚远,但由他抱着,就完全没有不和谐感。
  不过现在的感觉和以往完全不同。
  他揉了揉太阳穴,看向厨房。
  那里亮着明亮的灯光,抽油烟机正在工作,半掩的门挡住了萧遇安的身影。
  他站起来,急切地向厨房走去。
  “醒了?把碗端出去。”萧遇安正在炒莴笋,“鸡汤别动,烫手,一会儿我来拿。”
  “哥。”他并未照做,从后面搂住萧遇安的腰,近乎耍赖地将脸埋在熟悉的肩窝。
  萧遇安笑,“还没睡醒?”
  他幅度很小地摇头,“睡醒了,饿。”
  “那还不赶快端碗。”萧遇安语气纵容,将炒好的莴笋盛进瓷盘,让明恕抱了一会儿,这才握住在自己腹部不安分摩挲的一双手,“开饭了。”
  晚饭两菜一汤,明恕缓过那一阵起床气,很快振奋起来,筷子动得飞快,一锅鸡汤没多久就见了底。
  萧遇安吃得不多,最后掰开鸡头顶骨,将细嫩的脑花喂到明恕嘴里。
  明恕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可一只鸡只有一个脑袋,一个脑袋敲开也就那么丁点儿脑花,舌尖一抿就没了,根本不够吃。
  萧家兄弟姐妹围坐一桌,抢翅膀抢腿,萧遇安就帮明恕抢脑袋,然后剥出脑花放在明恕碗里。
  只要有萧遇安在,明恕就没有自己敲过鸡脑袋。
  这些年污染渐重,在外吃饭时萧遇安不赞成明恕吃鸡脑花,只有自家用土鸡煲汤时,才会将鸡脑花留下来。
  明恕吃得心满意足。
  饭后,碗是明恕洗的,水果也是明恕削的,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已是十一点。
  到了做“家庭作业”的时候。
  “不行,我还是得回去。”明恕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案子没破,我心里不踏实。”
  萧遇安像是早就预料到了,拿起车钥匙,“我送你。”
  明恕挑眉,“你都不挽留我一下?我来你这儿就只喝了一碗鸡汤。”
  “不是一碗,是一锅。”萧遇安揽过他的脖颈,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
  “还以为你舍不得我呢。”系好安全带,明恕还在假模假样地嘀咕。
  发动车子之前,萧遇安笑着抛来一只眼罩,“先眯会儿,到了我叫你。”
  半小时后,明恕提着刚买的奶茶大步走进重案组。
  而就在这个闷热而繁忙的夏夜,绝望的凶手举起了屠刀。
  第12章 猎魔(12)
  冬邺外国语学院。
  东九栋楼下已经拉起警戒带,不少穿着睡衣的女生正三五成群,神情惊恐地围在警戒带外。她们中的很多人都发着抖,头发蓬乱,面色不是惊红就是惨白,有人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昔日拥挤吵闹的寝室已如人间地狱,三个昨夜还生龙活虎的女生歪斜在各自的床上,两条已无生气的手臂从床沿垂下。从她们颈动脉涌出的鲜血浸透了凉席与蚊帐,洒至泛黄的墙壁,流向冰冷的大方格地板。
  509整间宿舍,处处有血迹,那些渐渐凝固的黑红液体,就像女孩们生命终结时发不出的尖叫,单是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
  一片墙上用血写着一串大字:她们就是该死!
  字迹歪扭丑陋,仿佛书写者那早已扭曲的灵魂。
  一串血足迹从509延伸到东九栋大门之外,消失于花坛中,看上去异常渗人。
  高等学府一夜之间三名学生被残忍杀害,这是绝对的大案、要案,南城分局一接到报警,就立即上报给了刑侦局。
  上午9点,萧遇安已经带领重案组与刑侦一队,亲自来到了冬邺外国语学院。
  痕检师们正在堪称恐怖的宿舍里采集痕迹,明恕站在509门口,神情严肃地看着墙上那一行字。
  发现凶案现场的是510寝室的舒玉。清晨,她打算去操场活动筋骨,开门就瞧见509的门大大敞开,里面安静得诡异,蔓延出来的血触目惊心。
  她战战兢兢地走近一看,只见闻静静的头悬在床边,脖颈上的伤像一张血盆大口。
  有一瞬间,她脑中是空白茫然的,唯有双脚在机械地往后退。
  终于意识到509发生了什么事时,她瘫软在地,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
  此时,她已经因为受惊过度,被送去校医院。
  她的室友也个个眼神呆滞,无法相信自己身边会发生这种只有电视剧和小说中才有的惨剧。
  “肯……肯定是李红梅,还有那……那个女的,迟小敏!”王娇的头发被冷汗浸湿,她不停张大嘴呼吸,看上去有几分诡异的滑稽。
  但此时此刻,没有人能笑得出来。
  明恕走过去,收敛住眼中的寒意,问:“李红梅是谁?迟小敏又是谁?”
  听闻这两个名字,女生们情绪顿变,有的哭得更大声,有的怯懦地耸起肩膀,更多的人则激愤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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